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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山东讯 近日,山东省药监局召开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山东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就《山东省医疗器械警戒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解读,详细介绍医疗器械警戒制度试点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
据悉,山东省是医疗器械警戒制度试点工作牵头省份之一。根据国家药监局对试点工作的总体安排,山东省主要承担医疗器械警戒趋势报告撰写指南、定期总结报告撰写指南,以及医疗器械风险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程序,医疗器械警戒信息共享及通报制度等研究制定工作。
会议要求,山东省药监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医疗器械警戒制度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试点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参与试点的医疗器械注册人要切实履行好医疗器械警戒主体责任;医疗机构要对参与试点注册人的医疗器械产品扩大监测覆盖面,加强警戒数据的收集和报告;试点工作组成员单位要尽早启动相关文件、程序、指导原则的研究制定工作。(李易真)